派出所说:责任认定是交警的事,我们只管报警人车后视镜坏了问题|教你如何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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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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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在人行路上走,一辆车开过来,发生接触,车后视镜坏了,我没发现伤。司机报警,到了派出所。我说对方没让行人,派出所说,那是交警的事情,我们不管,(我们只管后视镜坏了的问题)。该如何对应?在中国。
答:这种情况确实让人头大。派出所和交警的职权范围确实不同,但派出所说“只管后视镜”并不代表你就要全盘买单。
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这类事件涉及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损害赔偿两个维度。以下是你可以采取的应对策略:
1. 明确权责:为什么派出所这么说?
派出所(公安局):主要管治安和调解。如果后视镜坏了,他们看作是一个“财损纠纷”。
交警队(交警大队):管交通事故认定。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核心。
重点: 没有交警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派出所没法强制让你赔钱。如果对方没让行人,他可能负全责或主责。
2. 应对策略:三步走
第一步:坚持要求交警介入
如果派出所让你赔钱,你要明确表示: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在人行横道上。对方违章不礼让行人是主因。”
“请派出所联系交警到场,或者将案件移交给辖区交警大队处理。”
潜台词:交警一旦介入,对方不仅要修车,还可能面临罚款、扣分,甚至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到那时候,就是他求你,而不是你求他。
第二步:检查自身伤情(非常重要)
你当时觉得自己没伤,但不代表真的没问题(比如软组织挫伤或受惊吓)。
告诉民警:“我现在感觉身体不适(头晕或腿疼),需要去医院检查。”
逻辑转换:只要你有伤,这就不再是简单的“坏了个后视镜”,而是“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这会极大地增加对方的心理压力和法律责任。
第三步:关于赔偿的立场
在责任认定出来之前,不要轻易掏钱。
如果对方要求立刻赔偿,你可以说:“我不逃避责任,但赔偿额度必须建立在交警认定责任比例的基础上。如果是他违章撞了我,我不仅不赔,他还要赔偿我的医药费和误工费。”
3. 法律知识点补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总结建议
别被对方的气势吓住:车坏了是因为他撞到了人,而不是你主动去砸车。
主张交警定责:拒绝在派出所直接赔钱。只要交警认定他没让行人,他大概率要负全责。
保留证据:如果有路口监控或行车记录仪,坚持要求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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