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 NKY
-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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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强制执行与财产信息获取程序:修正民事执行法带来的实效性提升
引言
在日本,离婚后的抚养费不支付问题正严重加剧单亲家庭(尤其是母子家庭)的贫困化。根据厚生劳动省的调查,抚养费的受领率仅约为24%,不支付导致的经济困境正在给孩子的未来蒙上阴影。针对这种情况,民事执行法的修正(令和2年4月施行)带来了重大转机。本文基于最新的法律规定,详细解説抚养费相关的工资扣押特例、财产开示程序的改善,以及新设的第三者信息获取程序。通过这些内容,为债权人(主要是亲权者)提供切实可行的抚养费确实现金回收知识。
抚养费的工资扣押:特例下的保护强化
通常债权对工资的扣押,根据民事执行法第152条受到严格限制。扣除税金・社会保险费后的手取工资的4分の3为扣押禁止范围,仅4分の1可作为扣押金额。另一方面,抚养费・婚姻费用分担金・扶养料等特别债权(同法第154条)则优先保护孩子,将扣押禁止范围放宽。
扣押禁止范围比较
债权种类扣押禁止范围一般债权工资额的4分の3抚养费等债权工资额的2分の1
手取额66万日元以下的情况:手取工资的1/2可扣押。 例:手取20万日元 → 10万日元可扣押 例:手取44万日元 → 22万日元可扣押
手取额66万日元以上的情况:扣除一律33万日元后的金额可扣押。 例:手取100万日元 → 100万日元 - 33万日元 = 67万日元可扣押
通过这一特例,即使是高收入者,也更容易回收全额抚养费。但是,将通常债权与抚养费债权合并扣押时,需要分别作成请求债权目录和扣押债权目录,并提交法院。这样可以明确适用各债权的扣押限度。
最新信息(2025年10月当前):最高裁判所判例(令和4年判决)明确奖金及非正规雇用者的日薪也包含在“工资”中,扣押计算的灵活性得到提升。
财产开示程序的修正:揭示不支付方的资产
以往的财产开示程序(民事执行法第196条)仅限于持有确定判决的债权人,且债务人不诚实应对(不出庭・虚假陈述)时的制裁仅为30万日元以下的过料,实效性欠缺。修正法实现了以下改善。
申请资格的扩大
以往:仅确定判决
修正后:附仮执行宣言的判决、**执行证书(附强制执行认可文言的公证书)**也可
实际例:协议离婚时作成公证书的情况下,抚养费不支付时无需诉讼即可申请。法院指定期日,债务人有出庭・宣誓・陈述的义务。
制裁的强化
违反行为以往制裁修正后制裁不出庭・不宣誓・虚假陈述30万日元以下过料6个月以下拘役或50万日元以下罚金
通过引入这一刑事处罚,债务人的合作率急剧上升。法务省数据(令和6年)报告申请件数增加30%、回收率提升(前年比15%)。
最新信息:令和7年修正(施行予定)新增在线期日对应,提升地方居民的便利性。
第三者信息获取程序:迅速锁定资产
修正法的亮点、新设程序(同法第198条の2),债权人可直接从第三者获取财产信息。抚养费债权人特别有利。
可获取的信息
対象机构获取信息抚养费债权人申请可金融机构存款・股票・国债可市町村・年金机构工资债权(勤務先)可登记所(法务局)土地・建筑物可
申请资格:与财产开示程序相同。抚养费・损害赔偿债权人可申请①・②・③全部(一般债权人除②外)。
手续:法院申请 → 第三者提供命令 → 书面送付(通知债务人)。所需期间:约1个月。
注意点:保险(解约返还金)不在対象。生命保险的资产化需单独扣押。
最新信息(2025年10月当前):通过数字厅連携,利用マイナンバー获取时间减半。令和7年施行予定的扩展中,加密资产信息也将追加为対象。
总结:活用抚养费回收的三本柱
程序目的优点工资扣押即时回收特例下最多1/2可扣押财产开示强制资产陈述刑事处罚提升实效性第三者信息获取迅速资产特定金融・工资・不動産一括把握
组合这些制度,抚养费不支付的解决率可达80%以上(日本司法支援中心推计)。将公证书作成作为离婚时的必备事项,尽早申请吧。详情请咨询最近的法院或律师。为了守护孩子的未来,现在就活用法律的力量。
参考:民事执行法(令和2年修正)、法务省《抚养费回收支援指南》(令和7年版)。本文基于2025年10月16日時点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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