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驻者配偶签证转定住签证
- NKY
-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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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永住者配偶者(包括日本人配偶)签证变更为定居者签证时,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回答: 从永住者配偶者签证变更为定居者签证的申请所需文件,可能会因申请人的具体情况(例如离婚、配偶者死亡等)或个别情形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情况下所需文件的清单。具体所需文件请向东京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确认。
所需文件(一般示例): 1.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 可从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网站(http://www.moj.go.jp/isa/)下载。 2.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 提交有效护照,并提供身份信息页等复印件。 3. 在留卡(原件及复印件) - 出示当前在留卡。 4. 证明照片 - 3cm×4cm,近3个月内拍摄(贴于申请书上)。 5. 证明身份关系的文件 - 离婚情况:离婚受理证明书、日本籍前配偶的户籍謄本、离婚证明文件(外国发行文件需附日文翻译)。 - 配偶者死亡情况:死亡证明书、户籍謄本等。 6. 证明在日本生活基础的文件 - 收入证明:纳税证明书、课税证明书、工资明细、银行存折复印件等。 - 劳动证明:劳动合同、在职证明书等(若在职)。 - 住民票:申请人及同居家庭成员的住民票(全体家庭成员)。 - 住所证明:租赁合同、不动产登记簿謄本等。 7. 有关子女的文件(若适用) - 子女的出生证明书、在学证明书、户籍謄本等(若在日本抚养子女,获批可能性较高)。 8. 理由书 - 说明申请定居者签证的理由、在日本的生活状况及未来计划(非强制但建议提交)。 - 若有犯罪记录,需附上反省文或补充文件,说明悔改情况及当前生活态度。 9. 其他文件 - 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可能要求额外提交的文件:担保人的身份担保书、亲属关系证明文件、证明在日本社会贡献的文件(如志愿者活动证明)等。
注意事项: - 文件原则上需提交日文版本。外文文件需附上日文翻译(翻译者需签名)。 - 提交文件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审查后原件可能返还。 - 因文件不齐全或具体情况,可能需补充其他文件,建议申请前向东京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电话:03-5796-7111)确认。 - 咨询律师可帮助更顺利地准备文件和完成申请流程。
参考信息: 最新信息及详细文件清单,请查看东京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moj.go.jp/isa/)。建议申请前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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