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打官司如何让对方承担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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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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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律避坑指南:欠钱不还,律师费竟然要债主自己出?
在日本做生意或借钱给他人,很多人理所当然地认为:既然是你违约在先,我请律师告你的费用,理应由你承担。但在日本法律界,有一个延续了50多年的铁律:如果只是单纯的欠钱不还(金钱债务不履行),债权人通常无法要求债务人赔偿律师费。
案例背景:昭和48年10月11日最高裁判所判例
故事是这样的: A先生借给朋友B君1000万日元,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日期。到期后,B君玩起了消失,拒不还钱。气愤的A先生将B君告上法庭,除了要求归还本金和利息外,还要求B君支付因打官司产生的律师费和差旅费。A先生认为,这些额外开支完全是因为B君不守信用造成的直接损失。
法院的最终裁决: 法院驳回了关于律师费的请求,理由是:不行!律师费不能算作损害赔偿。
为什么法律这么偏袒欠钱的人? 根据日本民法第419条的特别规定:对于金钱债务的不履行,损害赔偿额被法律固定在了迟延利息上。这意味着,即便你证明自己为了追债花了巨额律师费,法律也认定这些费用不属于法定赔偿范围。结果就是:A先生拿回了钱和利息,但律师费只能自己掏腰包。
实务技巧:如何在合同中让对方承担律师费?
虽然法律原则上不支持,但日本法律遵循契约自由。只要你在合同里提前布局,就能合法地把这笔费用转嫁给对方。以下是实务中最有效的三种写法:
定义为违约金(最推荐) 这是最稳妥的招数。判例虽然堵死了损害赔偿的路,但没说不能约定违约金。 推荐写法:若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延迟支付),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实际费用,作为违约金。 优点:法院通常将其视为独立的违约罚款,认可度极高。
明确律师费包含在损害赔偿内 在损害赔偿条款中直接点名律师费。 推荐写法:因违反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应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及催收费用。 注意:虽然有效,但法院有时会介入审计费用的合理性,可能无法全额报销。
设定固定比例或上限(法院最认可) 给出一个明确的计算标准,减少法官的裁量难度。 推荐写法:律师费用按请求金额的15%计算,或按实际支出计算,最高不超过XX万日元。 优点:数值明确,法官认为其具有预见性和公平性,执行力最强。
总结建议
在日本,合同没写等于律师费自理。
尤其是涉及借贷、租房、商业贸易等金钱往来时,务必在合同中加入一条:本契約に関して紛争が生じた場合、守約者は違約者に対し、合理的な弁護士費用を請求できるものとする。(发生纠纷时,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请求合理的律师费。)
签合同的一小行字,可能就是你未来追债时省下的几十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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