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如何继承财产?与中国继承法的核心区别|如何不承担债务
- NKY
- 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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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10月7日
当被继承人(亡者)去世后,其财产的分配方式首先取决于有无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则需根据民法规定的法定继承规则进行分配。日本和中国的继承制度都遵循各自的民法典,但在核心原则上存在显著差异。
一、日本的法定继承制度:顺位严格,配偶优先
日本的法定继承制度(法定相続)有严格的顺位制度,只有先顺位的继承人全部不存在时,后顺位的人才能继承。
1. 继承人顺位
• 配偶: 永远是继承人,并与下列顺位的血亲共同继承。
• 第 1 顺位:子女(包括代位继承的孙辈)。
• 第 2 顺位:直系尊属(父母、祖父母)。只有在第 1 顺位继承人全部不存在时才能继承。
• 第 3 顺位:兄弟姐妹(包括代位继承的侄/甥女)。只有在第 1、2 顺位继承人全部不存在时才能继承。
2. 法定继承份额
日本法定继承的份额取决于配偶与谁共同继承:
• 配偶 + 子女: 配偶获得 \二分之一,子女共同获得 \二分之一(由所有子女均分)。
• 配偶 + 父母: 配偶获得 \三分之二,父母共同获得 \三分之一。
• 配偶 + 兄弟姐妹: 配偶获得 \四分之三,兄弟姐妹共同获得 \四分之一。
3. 制度特色:遗留分和居住权
• 遗留分制度(遺留分): 法律保障兄弟姐妹以外的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拥有获得最低限度遗产的权利。这意味着即使有遗嘱,也不能完全剥夺这些继承人的最低份额,从而限制了遗嘱的绝对自由。
• 配偶居住权: 最新法律赋予配偶继续无偿居住在亡者生前房产中的权利,大大增强了对婚姻贡献者的保障。
二、中日继承法的核心区别对比
中日继承法的差异,核心在于继承人顺位和遗嘱自由限制上的不同,体现了两种文化对家庭成员的价值排序。
1. 继承人顺位和父母地位
这是中日最大的区别点。
• 在中国: 父母与配偶、子女并列为第 1 顺位继承人。这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年长者孝道和赡养义务的法律保障。
• 在日本: 父母(直系尊属)是第 2 顺位。子女健在时,父母无权继承。日本法优先保障**小家庭(配偶和子女)**的利益。
2. 遗嘱自由与最低份额保障
• 在日本: 设立**“遗留分”制度**。遗嘱自由受限,不能完全剥夺特定继承人的最低份额。
• 在中国: 不设“遗留分”制度。遗嘱自由度高,遗嘱人可以将全部遗产指定给任何人(包括非亲属)。
3. 配偶份额与债务继承
• 配偶份额: 日本配偶的法定继承份额比例更高(至少 二分之一),对配偶的保障更倾斜。中国配偶作为第 1 顺位,原则上与父母、子女平分遗产。
• 债务继承(限定继承):
• 在中国: 继承人偿还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法律自动保护继承人,避免其个人财产受损。
• 在日本: 继承人需主动选择“限定承认”或“放弃”来避免承担超额债务。
通过上述对比可见,日本继承法重在保护核心家庭成员的最低生活保障,而中国继承法则强调了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和对遗嘱人意愿的充分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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